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举办会议如何办理审批?

回答:各单位在举办会议前应当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。

(一)管理会议和业务会议区分性质执行不同的审批程序:

1.讲座论坛、全校性会议等学校有特定报批要求的会议,按其对应管理规定执行;

2.学校无特定报批要求的其他会议,费用总额低于 10 万元的由项目负责人审批,10 万元以上的由项目负责人、所在单位负责人逐级审批。

(二)国际会议应按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要求提前履行审批手续,并取得教育部或其他主管部门准予办会的批件。国际会议的会期、规模等应当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执行。

(三)会议活动存在本办法所规定特殊审批事项的,须提供相关审批材料。